吕梁市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努力构建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党政干部培养链,按照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及全国和全省公务员法实施五周年座谈会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201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组通字〔2011〕58号)文件精神,市委决定继续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考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范围和录用数量
1、考录范围。全市13个县(市、区)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中,大学生村干部可报考本市范围内有空缺编制的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农村干部和社区干部报考本县(市、区)相应的考录职位。
2、录用数量。
县别 考录指标分配
县(市、区)考录指标数 乡镇公务员考录人数 县乡事业单位考录人数
总数 村干部 大学生村干部 总数 村干部 社区干部 大学生村干部
交城 6 3 3 3 1 2
汾阳 5 3 1 2 2 2
交口 3 0 3 1 2
石楼 2 1 1 1 1
中阳 2 1 1 1 1
离石 10 0 10 2 1 7
临县 30 20 20 10 3 7
兴县 3 0 3 3
岚县 6 0 6 1 0 5
合计 67 28 1 27 39 9 1 29
3、本次考录的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
(一)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
1、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1)必须任现职3年以上,如任现职不满3年的,则任现职时间与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时间合并计算不少于5年。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人在任期内村级组织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或现任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在任期内近三年连续被市委命名为五星级党支部(党总支)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
2009年以前(含2009年)选聘任职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
(二)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
1、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班子成员:
(1)必须任现职3年以上。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人在任期内村级组织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或现任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在任期内近三年连续被市委命名为五星级党支部(党总支)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
2009年以前(含2009年)选聘任职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
(三)不得报考人员:
1、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本人受到处分或者刑事处罚,并在处分期内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4、一星级和不达星级的村支两委干部。